智通財經APP獲悉,根據中國煤炭資源網新聞,4月11日,印尼政府頒佈了兩項與煤炭和礦產採礦權稅收以及非稅國家收入相關的法規,兩項法規由印尼總統簽署,並將於今年4月26日生效。
根據此次頒佈的新法規,煤炭相關採礦權稅率將依據發熱量和開採方式的不同,採用累進式稅收政策,並與印尼政府發佈的煤炭參考價(HBA)相掛鉤。
當HBA價格高於90美元/噸、高位發熱量在4200-5200大卡之間時,礦商需繳納的稅率較原先將增加1%,對於露天煤礦而言,稅率爲5-13.5%不等。
印尼能源與礦產資源部長指出“調整採礦權稅,當煤炭和礦產商品價格上漲時,國家也應該獲得更多收入;相反當價格下跌時,政府也不會給礦商增加負擔。”2024年,印尼礦產和煤炭行業的非稅國家收入達140.5萬億印尼盾(83.3億美元),佔印尼非稅國家收入的52.1%。
根據中國煤炭資源網新聞,爲規避稅率壓力,部分礦商可能會轉向國內供應,但其國內市場的消化能力仍是不確定因素,由此可能引發減產、產能限制的風險。
國海證券發佈研報稱,上週,國家能源集團、山東能源集團、中國中煤能源集團等多家煤炭央國企對旗下上市公司啓動增持與資產注入計劃,亦釋放利好,彰顯煤企發展信心、增厚企業成長性與穩定性。從大方向來看,煤炭開採行業供應端約束邏輯未變,需求端可能階段性起伏波動,價格亦呈現一定震盪和動態再平衡,頭部煤炭企業資產質量高,賬上現金流充沛,呈現“高盈利、高現金流、高壁壘、高分紅、高安全邊際”五高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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