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世界網消息(CWW)美國地方法院法官Leonie Brinkema4月17日裁定,在線廣告市場中,谷歌存在非法壟斷行爲,掌控了發佈商廣告服務器市場和開放網頁展示廣告交易市場。
法官認爲對於希望使用其廣告交易平臺的發佈商,谷歌強迫其必須同時使用谷歌廣告服務器,這一做法嚴重削弱了競爭對手的生存空間。
此外,谷歌的“First Look”功能賦予其廣告交易平臺對廣告展示機會的優先拒絕權,而“Last Look”功能則允許其平臺在查看競爭對手出價後再決定自己的出價,明顯不公平。
援引博文介紹,谷歌還推出了“Unified Pricing Rules”(統一定價規則),限制發佈商的定價策略,減少他們對谷歌廣告的依賴,同時篩選出低質量內容。
法院認爲,這一規則雖然表面上是爲了優化市場,但實際上助推了谷歌廣告技術(ad tech)的增長,損害了競爭對手的產品。
谷歌憑藉其龐大的規模和對廣告主、發佈商及用戶的“vast repositories”(海量數據存儲),進一步限制了市場競爭,鞏固了壟斷地位。法院強調,這些行爲對廣告主、發佈商和消費者均造成了深遠傷害。
作爲裁決結果,谷歌可能面臨嚴厲處罰,包括被迫剝離其發佈商廣告服務器和廣告交易產品,調整運營方式以避免未來反競爭行爲,並支付高額罰款。法院將在未來聽證會上決定具體補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