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模擴張帶不動業績增速,徽商銀行A股上市六載未果

財中社
昨天

  近日,徽商銀行(03698)發佈2024年度報告。

  截至2024年末,徽商銀行資產規模成功踏上兩萬億的臺階,資產總額達到20137.5億元,較上年末增加2076.1億元,增長11.5%。

  規模擴張支撐業績

  自2021年起,徽商銀行存貸款核心業務持續保持兩位數增速擴張,傳統資產負債表業務規模呈現強勁增長態勢。截至2024年末,徽商銀行存貸款餘額雙雙突破萬億:客戶貸款和墊款總額爲10021.7億元,較上年末增加1279.4億元,增長14.6%;客戶存款總額爲11389.7億元,較上年末增加1188.1億元,增長11.7%。

  資產規模的快速擴張,帶動了業績的增長。2024年,徽商銀行實現營業收入371.3億元,同比增長2.1%,實現淨利潤159.2億元,同比增長6.2%。

  近幾年,中國經濟處於降息週期,房地產行業深度調整,銀行業普遍面臨“低利率、低息差、高風險”的挑戰。徽商銀行通過貸款規模的擴張,部分對沖了息差收窄的負面效應。

  徽商銀行2024年利息淨收入同比下降0.5%至285.9億元,主要受利率下行與規模擴張的雙向影響。生息資產規模增長帶動利息淨收入增加36億元,但利率變動導致利息淨收入減少37.3億元。此外,2024年火熱的債市行情也爲徽商銀行帶來了一筆不菲的投資收益。2024年,徽商銀行金融投資淨收益爲21.1億元,增長245.7%。

  據年報數據,截至2024年末,徽商銀行淨息差收窄至1.71%,較2023年下降17個基點;生息資產平均收益率爲3.83%,較上年末下降33個基點,計息負債平均成本率爲2.19%,較上年末下降14個基點。

  然而,徽商銀行的業績增長勢頭逐漸顯現出疲軟態勢,淨利潤增速逐年降低。自2021年至2024年,徽商銀行營業收入增速分別爲12.6%、2%、0.4%以及1.6%,歸母淨利潤增速分別爲19.8%、16.9%、7.7%以及6.8%。

  內控混亂罰單連連

  在業績增長動力不足的同時,《財中社》發現,近年來,徽商銀行的合規性問題也日益凸顯。

  據統計,監管部門2024年累計對該行及分支機構開出42張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罰沒金額達2161.6萬元,較2023年增加近500萬元。數據顯示,該行年內共收到6張百萬級罰單,單筆最高處罰金額達550萬元,違規事項大多與信貸業務直接相關。重點違規行爲包括:流動資金貸款貸前調查及貸後管理嚴重失職、向虛假項目違規提供融資、信貸資金違規流入限制性領域、以貸轉存虛增存款規模等。

  其中,合肥寧國路支行因流動資金貸款全流程管理缺陷被處550萬元年度最高罰單,寧波分行因六項信貸違規問題被罰款260萬元,總行則因同業授信管理不審慎、EAST系統數據失真等系統性缺陷被罰395萬元。處罰記錄顯示,共有24名從業人員被追責,包括15名分支行時任/歷任行長,其中合肥分行原行長何濤因超授信額度辦理票據貼現業務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

  合規內控體系的混亂,離不開幹部體系的貪污腐敗。徽商銀行在2005年重組後至今,共經歷過5任董事長,其中戴荷娣、李宏鳴、吳學民均已落馬。

  首任董事長戴荷娣於2021年11月被立案調查,其被查明在2001年至2016年擔任徽商銀行高管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財物摺合人民幣320.5萬元,並於退休後擔任富滇銀行獨立董事期間再受賄1225.1萬元。2022年5月,戴荷娣因受賄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75萬元。

  第三任董事長李宏鳴於2022年11月被安徽省紀委監委立案調查,其涉案行爲發生於2007年至2016年擔任黃山市市長、宿州市委書記及徽商銀行董事長期間。經法院審理,李宏鳴非法收受財物共計9085萬元,其中8580萬元系未遂,並因違規放貸造成國有資產特別重大損失。2024年5月,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6個月,並處罰金400萬元。

  第四任董事長吳學民於2022年3月被查,其涉案時間覆蓋2010年9月至2021年4月擔任徽商銀行行長、董事長及安徽省信用擔保集團董事長期間。檢察機關指控其利用融資審批權收受鉅額賄賂,並違規放貸導致國有資產特別重大損失。2023年1月,安慶市人民檢察院以受賄罪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對其提起公訴。

  重返A股三次未果

  徽商銀行前身爲合肥城市合作銀行,1997年4月4日註冊成立,2005年更名爲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併合並安徽省內蕪湖、馬鞍山等5家城商行及7家城信社,成爲全國首家由城市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聯合重組設立的省級城商行。2013年,徽商銀行在上市A股失敗後登陸港交所,成爲內地第二家赴港上市的城商行。隨後2015年,徽商銀行再次提交上交所申請,但因多重因素擱淺。

  2019年,在港股上市6年之後,徽商銀行再次嘗試重返A股上市。2019年9月29日,徽商銀行啓動A股上市輔導備案,由中信證券國元證券聯合輔導。然而,截至2025年4月,輔導期已持續近6年,進展報告達21期,仍無實質性突破。

  股東中靜新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中靜新華”)與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杉杉控股”)的股權糾紛持續影響徽商銀行的A股上市進程。2019年8月,雙方簽訂協議轉讓徽商銀行14.32%股權及中靜四海51.7%股權,但隨後因付款與交割爭議互訴至法院。2023年1月,上海金融法院一審判決解除協議,要求中靜新華返還部分款項、杉杉返還中靜四海股權,二審維持原判;2024年3月,中靜新華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截至2025年4月仍在審查中。糾紛導致徽商銀行2.25億股股權及中靜四海51.65%股權處於司法凍結狀態。

  中靜新華與杉杉控股的股權糾紛處理結果可能導致徽商銀行主要股東變動,違反了證監會關於IPO企業“股權清晰”的硬性要求。

  根據公開資料,中靜新華及其關聯公司(含香港及境外子公司)合計持有徽商銀行約14.7億股,佔比10.6%。若杉杉根據司法判決返還其持有的中靜四海51.7%股權,中靜系整體持股比例將增至約14.2%,超越存款保險基金公司成爲第一大股東。

  司法糾紛期間,中靜新華曾兩度嘗試出售股權。2021年6月,其與東建國際簽署股權轉讓意向書,同年11月又與正威集團簽訂正式協議,擬以160億元出售約19.77億股(含中靜四海股權)。受訴訟影響,兩項交易均未完成。

(文章來源:財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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