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吉林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招商银行长春分行因未按照项目进度放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存入定期存款账户被罚款100万元。同时,司长城(时任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存入定期存款账户,被警告;沈红(时任招商银行长春分行公司客户一部总经理)因未按照项目进度放款,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霍永月(时任招商银行长春分行公司客户一部客户经理)因未按照项目进度放款,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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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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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吉金罚决字〔2025〕27号 |
未按照项目进度放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存入定期存款账户 |
罚款100万元 |
吉林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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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司长城(时任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总经理) |
吉金罚决字〔2025〕28号 |
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存入定期存款账户 |
警告 |
吉林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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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沈红(时任招商银行长春分行公司客户一部总经理) |
吉金罚决字〔2025〕29号 |
未按照项目进度放款 |
警告并罚款5万元 |
吉林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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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霍永月(时任招商银行长春分行公司客户一部客户经理) |
吉金罚决字〔2025〕30号 |
未按照项目进度放款 |
警告并罚款5万元 |
吉林金融监管局 |
责任编辑:小浪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