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运交通股东维权:上市公司分红“爽约”,中小股东拟提案罢免董事

蓝鲸财经
21 Mar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蓝鲸新闻3月21日讯(记者 王健文)近日,港股上市公司粤运交通(3399.HK)交出了2024年业绩答卷。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09亿元,同比微跌0.26%;净利润2.37亿元,同比增长17.15%。公司将不派发2024年股息。

不派息消息发布后,中小股东立即提出反对意见。

“粤运交通这只股票股价长期低迷,交投并不活跃,许多投资者购买这只股票就是看中了它的高股息。一旦公司停止分红,对中小股东的伤害极大”。谈及投资粤运交通的原因,股东杨先生(化名)对蓝鲸新闻记者表示。

宣布不派息后,杨先生迅速在网络平台上提出倡议,希望对粤运交通分红计划存在异议的中小股东联合起来,合力进行“抗议”。这一倡议很快得到了中小股东的关注,目前,集结起来的股权比例已经超过了3%。

3月14日下午,杨先生向粤运交通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阐述了中小股东们的诉求。其一是要发布《三年期股东回报计划》,明确派息比例。其二则是公司要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使加油站以及服务区的效益达到同类标准。

当然,仅仅表达诉求,或难以得到上市公司的回应。中小股东们也做了第二手准备。

在邮件中,杨先生向上市公司透露了中小股东们的下一步动作,若粤运交通无视股东诉求,股东们将行使临时提案权,在公司股东大会前提交临时提案,提名代表中小股东利益的独立董事,或罢免不称职的执行董事。进而向上市公司施加压力。

粤运交通也已关注到中小股东的维权动作,公司方面对蓝鲸新闻表示,目前公司管理层已开始对此事进行研究,若有结果会通过公告进行披露。

此次粤运交通分红事件引致的股东博弈背后,中小股东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积极性正显著提升。

高股息公司再度爽约分红,中小投资者“维权”

对许多广东居民而言,粤运交通这个名字并不陌生。穿行于广州、清远、梅州、韶关等地的客运大巴、广东省内高速公路旁的数百个服务区、加油站以及“乐驿”便利店,均由粤运交通开展运营。

长居深圳的杨先生就是在出行时了解到粤运交通的。杨先生告诉蓝鲸新闻记者,2024年,他在一次从深圳至汕尾的自驾行中,在长沙湾服务区停留充电。杨先生注意到,与普通服务区相比,长沙湾服务区更像是一间商业综合体,人流量也不少。随后,杨先生查阅了长沙湾服务区背后的运营公司,进而注意到了上市公司粤运交通。

粤运交通是广州国资旗下的上市公司,实控人为广东省国资委,第一大股东为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4.12%。2005年,粤运交通成功登陆港交所,此后持续大手笔分红,被视作一家高股息公司。Wind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8年中的13年间,除2009年亏损未分红外,其余12年间均进行了分红,累计派息8.61亿元,平均股息率约为35.62%。

2018年后,由于筹备回A上市,以及疫情下出行业务表现不佳等原因,粤运交通一度停止分红。到了2023年,粤运交通成功扭亏,并于当年重启派息,分红额约为0.64亿元。

在股价方面,自2015年5月触及6.37港元/股的高位后,粤运交通股价便持续下行,至2022年一度沦为“仙股”。此后股价虽然有所回升,但长期在1-1.5港元/股间徘徊,长期处于破净状态。

作为一位资深投资者,杨先生从粤运交通身上看到了投资机会。在杨先生看来,公司旗下拥有优质资产、现金流较为稳定,股价也处于低位。此时买入公司股票,仅凭分红就能得到不错的收益。也因此,自2024年开始,他开始逐步买入粤运交通股票,至2025年2月,持股数量已经达到了200万股左右。

但随着3月13日晚间粤运交通发布2024年财报,公司不派发股息的消息迅速发酵,这也引发了包括杨先生在内许多股东的不满。

事实上,粤运交通2023年度的派息就曾经历过一次波折。在2023年年报中,粤运交通也曾表示将不进行派息。不过,到了2024年6月,公司又宣布修改此前计划,重新开始派息。

杨先生对蓝鲸新闻表示,有的股东早在2018年前就开始持股粤运交通,此后几年间公司因亏损未能分红,股东也能理解。但在2023年扭亏后,粤运交通两次在财报中宣布将暂停派息,这让股东们难以接受。

股东们商议之下,最终决定要与公司进行交涉。3月14日,杨先生拨通了粤运交通的电话,但工作人员仅表示,如果有诉求可以先致函公司,等待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同日下午,杨先生将中小股东们的诉求发到了粤运交通的邮箱之中。

在邮件中,中小股东对粤运交通提出了两点诉求。一是要发布《三年期股东回报计划》,明确派息比例,如果短期内公司的确面临资金短缺,可以按年提升派息率。二是公司要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使加油站以及服务区的效益达到社会同类高速公路加油站服务区的利润标准。

杨先生告诉蓝鲸新闻,通过邮件向粤运交通提出诉求,是中小股东维护自身权益的第一步。若公司不同意股东诉求,未来中小股东或将在股东大会前提交临时提案,要求提名代表中小股东利益的独立董事,或罢免不称职的执行董事。

不过,截至发稿,粤运交通仍未对杨先生进行回应。就公司未来是否会同意中小股东的诉求实施分红,蓝鲸新闻也致电粤运交通进行了询问。公司证券法务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公司管理层已开始对此事进行研究,若有结果会通过公告进行披露。

目前,杨先生等中小股东的合计持股比例已经超过了3%,根据粤运交通公司章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那么,中小股东通过临时提案的方式向上市公司提议,是否真的能起到作用?

汇生国际资本总裁黄立冲对蓝鲸新闻表示,若想在股东大会上通过一份普通决议案,通常需要取得50%以上的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支持,部分特殊决议需要更高比例,如75%以上的支持才能通过。因此单凭中小股东个位数的投票权,即使能够提交临时提案,通过的可能性也很低。

但黄立冲也认为,若提案内容涉及公司治理或董事会成员变动,即使提案未获通过,也会引起公司管理层的关注,并对管理层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在此背景下,国资控股企业的管理层或需平衡国有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避免因股东矛盾影响公司形象或运营。

分红屡次搁浅背后,粤运交通道路客运业务拖累业绩

粤运交通成立于1999年,2005年在港交所上市。目前,公司主营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道路客运及配套、太平立交运营等业务。其中,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业务是公司营收的主要来源。2024年,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业务的收入为52.33亿元,占粤运交通总收入的73%。

但在2018年前,道路客运及配套服务业务才是粤运交通的营收大头。以2018年为例,当年公司道路客运及配套服务业务的收入为34.57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54.91%。而到了2024年,该业务的收入已降至约18.34亿元,占比降至约25%。

目前国内道路客运行业正处于持续萎缩之中。据交通运输部数据,全国公路营业性客运量在2012年达到顶峰,为355.7亿人次。但此后开始持续下降,至2022年已降至约35.46亿人次,11年间缩水超九成。

而该行业之所以快速收缩,主要是由于我国高铁线路不断铺开,以及居民私家车保有量持续提升。仅就粤运交通身处的广东省而言,早在2021年,广东省就实现了“市市通高铁”。据《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到2025年,广东铁路运营里程将达到6500公里,其中高速铁路3600公里。

居民出行有了更好的选择,曾经穿行于城市简单客运大巴陷入落寞。在此背景下,粤运交通也在寻求转变,以降低道路客运客运业务对公司业绩的拖累。

一方面,粤运交通开始出售部分业绩不佳的客运资产。2023年及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先后出售了肇庆粤运、茂名电白粤运、粤运朗日、佛山三水粤运等多家道路客运公司股权,进而退出了这部分地区的客运业务。另一方面,粤运交通也在提升其余未退出客运业务的运营效率。财报显示,粤运交通正与滴滴合作开展站点巴士、城际拼车业务,以增加营收。

目前看来,上述举措尚未能帮助客运业务扭亏。财报显示,2024年,粤运交通道路客运及配套服务业务仍录得了0.34亿元的毛损额,毛损率约为2%。因此公司表示,2025年公司将继续通过业务剥离、股权转让、破产清算等方式,退出传统客运业务。

在道路客运业务持续萎靡的背景下,粤运交通将未来的发展重点放在了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业务上。根据公司财报,此次公司不计划分红,就是为了将更多资金用于服务区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

但在中小股东们看来,粤运交通并不缺钱,并不需要暂停分红为业务发展提供资金。财报显示,截至2024年底,粤运交通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4.43亿元,同期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3.69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5.06亿元,整体来看流动性较为充足。

如今,粤运交通和公司股东之间的博弈刚刚拉开序幕,上市公司如何在维护股东利益和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间做出平衡,仍待进一步观察。

通过临时提案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中小股东维权意识逐渐觉醒

围绕是否进行分红,粤运交通与中小股东间的博弈仍在进行中。此次事件也是近年来国内中小股东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的一个缩影。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金融学讲席教授田轩也对蓝鲸新闻记者表示,此次粤运交通中小股东计划通过临时提案的方式敦促上市公司分红派息,是中小股东维权意识觉醒的具体体现,为今后中小股东维护自身权益起到了良性示范作用。若成功推动分红派息,将激励更多中小股东联合起来,积极行使自身权利,保障自身利益,并推动上市公司优化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形成中小股东权益保障与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

于北京某知名律所任职的葛律师也对蓝鲸新闻表示,粤运交通中小股东计划行使临时提案权敦促公司分红的行为,具有显著的示范性作用。从公司治理角度上看,粤运交通无论以何种理由拒绝分红,中小股东均有权利用该公司法规定,提案要求公司从“行政决策”转向“市场化论证”。此举为国企资本开支透明化树立标杆。若股东成功推动“三年股东回报计划”,可能成为国企治理范本。

此外,在市场效应上,这一案例有助于重塑估值逻辑与投资者信心,即使最终临时提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市场对“潜在治理改善”的预期仍可能推升估值,并有利于吸引长期资本参与国企改革。长远来看,此类案例将加速公司治理从“大股东主导”向“多元共治”转型,其示范意义远超个案本身。

事实上,随着国内投资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逐渐觉醒,中小股东通过股东大会维护自身权益的事件正逐渐增多。

早在2016年,格力电器的中小股东就在股东大会上投出了反对票,否决了公司130亿元收购珠海银隆的相关议案。

2021年,航运巨头中远海控的中小股东也曾联合起来,发布了《关于中远海控中小股东联合3%股权向董事会提案的倡议》,要求上市公司修改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计划,并对A股及H股的股票进行回购。最终,公司方面提升了分红比例,并在2024年回购注销了部分A、H股股票。

在法律层面上,2024年7月落地的新公司法,进一步降低了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保护自身权益的门槛。根据新公司法规定,临时提案权的主体持股比例限制由此前的3%降至1%,即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临时提案,并明确“公司不得提高提出临时提案股东的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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