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子公司杨森非法推广抗艾滋病毒药物,强生近日被美国一家联邦法院判决向美国政府支付16.4亿美元(约合119亿元)赔偿金。不过,强生公司明确要上诉。
据外媒近日报道,一名联邦法官判决,强生公司向美国政府支付16.4亿美元赔偿金。稍早前,陪审团在一项举报人诉讼中认定,强生公司对非法推广HI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又称艾滋病毒)药物Prezista和Intelence负有责任。
包括艾滋病、肝炎等在内的传染病领域,一直是强生创新制药布局的重要领域。公开资料显示,Prezista为一种蛋白酶抑制剂,最初在2008年获美国食药监局(美国FDA)批准上市,用于初次治疗HIV感染的患者,在2015年曾为强生贡献18.1亿美元的营收。另一款药物Intelence也在2008年获美国FDA批准,用于治疗曾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过、并对HIV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和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成年HIV感染者。
美国新泽西州特伦顿市联邦地区法官扎希德·库拉希裁定,制药企业杨森(强生子公司)因违反联邦《虚假申报法》,应支付3.6亿美元(约合26亿元)。法官还判处了12.8亿美元(约合93亿元)的民事罚款,即按照陪审团认定的杨森向联邦医疗保险、医疗补助计划及艾滋病药物援助计划提交的159574份虚假报销申请,对每项索赔处以8000美元罚款。与此同时,库拉希法官还以证据不足为由,推翻了陪审团此前针对该公司违反多个州的虚假申报法所作出的3000万美元赔偿的裁决。
判罚3.6亿美元,是陪审团根据联邦《虚假申报法》裁定的1.2亿美元的三倍,该法案允许对欺诈政府资金行为处以三倍赔偿金。虚假申报法允许举报人代表政府提起诉讼,并可分享追回的赔偿金。
杨森公司此前曾申请重新审理此案,称原裁决缺乏证据支持,且陪审团指示存在错误之处。总部位于新泽西州的强生公司也表示,对在上诉中推翻该裁决充满信心。
此案原告为杨森公司前销售代表杰西卡·佩内洛和克里斯汀·布兰卡乔,二人指控杨森公司不当推广抗HIV药物Prezista和Intelence,存在超适应症用药情况。具体情况包括,杨森公司在推广Prezista时,宣称其具有“脂质中性”特点,即该药物不会影响胆固醇或甘油三酯水平,不过这一表述与美国FDA批准的药品说明书内容相悖。此外,原告还指控杨森公司通过学术晚宴与专家演讲项目向医生支付费用,构成商业贿赂。
陪审团认定杨森公司对部分超适应症用药情况负有责任,但不承担商业贿赂指控的相关责任。在长达35页的裁决书中,法官表示,有充分证据表明杨森公司的超适应症营销是“导致医生向政府支付方提交报销申请的重要诱因”,且“从该行为可以合理预见将产生虚假报销申请。”
强生公司对上述结论提出反驳,表示“杨森对药物的推广行为符合美国FDA批准的药品标签内容,原告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表明杨森的宣传存在虚假性,或对政府构成实质性影响,甚至导致政府损失。”
新京报记者 张秀兰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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