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贡酒:关联方为经销商提供贷款采购白酒,同名专利发明人“现身”子公司同行

蓝鲸财经
09 Apr

文|《金证研》 含章*DL 

亳州是国内“商业”“商人”的重要发源地,而发源于此地的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井贡酒”),登陆资本市场已逾28年。2025年4月8日收盘后,古井贡酒披露了其2024年业绩快报,其中实现营收235.78亿元,同比增长16.41%,实现归母净利润55.14亿元,同比增长20.15%。

业绩增长的另一面,古井贡酒作为一家销售模式以经销商代理模式为主的白酒企业,其近三年一期销售费用率下滑的同时,其经销商数量增加。值得一提的是,古井贡酒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为下游白酒经销商提供贷款,贷款资金仅可用于白酒采购。此外,2024-2025年,古井贡酒的线上销售屡遭投诉,且2023年,一家控股子公司曾在污染源监管随机抽查中被责令整改。

回溯历史,2020年,彼时70岁的张桂平成为古井贡酒的独立董事。同年,古井贡酒开始向张桂平控制企业租赁房屋,古井贡酒2022-2023年利息支出占支付的租金比例超25%。另一方面,子公司与一家同样位于安徽省的企业产品存重叠,两者现“同名”专利发明人异象待解。

一、向原独董控制企业租赁房产,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占支付的租金比例超25%

回溯历史,2020年,张桂平成为古井贡酒的独立董事,同年,古井贡酒向张桂平控制企业租赁房屋。而上述租赁中,古井贡酒租赁利息支出占其支付租金的比例超二成。2023年6月,张桂平任期届满离任。

1.1 2020年七十岁的张桂平成为独立董事,且南京苏宁系其控制的企业

据古井贡酒2020年年报,2020年6月19日,张桂平通过换届选举的方式成为古井贡酒的独立董事,其任期为2020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18日。彼时2020年,张桂平的年龄为70岁。

截至2020年年末,南京苏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苏宁”)系张桂平控制的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张桂平成为古井贡酒独立董事的当年,南京苏宁或向古井贡酒出租房屋。

1.2 2020年起向南京苏宁承租房屋,2022-2023年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占支付的租金比例超25%

据古井贡酒2020-2023年年报,2019-2023年,古井贡酒作为承租方向南京苏宁租赁房屋建筑物,支付的租金分别为0元、158.33万元、205万元、210万元、215.25万元。另外,2022-2023年,上述租赁交易中,古井贡酒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分别为63.42万元、55.89万元。

此外,古井贡酒2024年半年报显示,2024年1-6月,古井贡酒作为承租方向南京苏宁租赁房屋建筑物的租赁金额115.76万元,古井贡酒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为25.25万元。

经测算,2022-2023年,古井贡酒与南京苏宁的租赁交易中,古井贡酒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占其支付租金的比例分别为30.2%、25.97%。

上述可知,张桂平成为古井贡酒的独立董事的当年,古井贡酒与张桂平控制的企业南京苏宁发生租赁交易,且2022-2023年,古井贡酒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占其支付租金的比例超25%。

2023年,张桂平不再担任古井贡酒的独董。

1.3 2022年张桂平因配偶短线交易古井贡酒股票被通报批评,次年6月任满离职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签署于2022年5月10日的《关于对张桂平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张桂平作为古井贡酒的独立董事,其配偶吴兆兰于2022年2月9日、2月10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入古井贡酒股票3.07万股,成交金额为695.1万元,于2022年2月10日、2月11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卖出古井贡酒股票3.07万股,成交金额716.03万元,构成短线交易。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对张桂平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张桂平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据古井贡酒2023年年报,张桂平担任古井贡酒的任期为为2020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9日。此外,2024年1月8日,张桂平于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张桂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即是说,2020年,彼时已然70岁的张桂平成为古井贡酒的独立董事,同年,古井贡酒向张桂平控制企业租赁房屋。2022-2023年,古井贡酒承担的上述房屋租赁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占其支付租金的比例超25%。此外,2022年张桂平因配偶短线交易古井贡酒股票被“点名”,次年6月其任满离职。

二、子公司曾在污染源监管随机抽查被责令整改,线上销售频遭投诉

2024年4月12日发布法规指出,应加强上市企业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控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古井贡酒及其子公司系重点排污单位,而2023年,一家控股子公司在污染源监管随机抽查中被责令整改。另外,古井贡酒的线上销售屡遭投诉。

2.1 2023年,控股子公司咸宁黄鹤楼在污染源监管随机抽查中被责令整改

据古井贡酒2023年年报及2024年半年报,古井贡酒称其与子公司皆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而2023年,古井贡酒的控股子公司在抽检中被发现问题。

据古井贡酒2023年年报,截至2023年年报,古井贡酒间接持有黄鹤楼酒业(咸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黄鹤楼”)51%的股份。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8日,咸宁黄鹤楼是古井贡酒的子公司。

据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于2023年10月7日的公开信息,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第三季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显示,咸宁黄鹤楼的检查结果为责令整改。

即是说,咸宁黄鹤楼2023年在随机抽查中被责令整改。

而历史上,古井贡酒在飞行检查中被发现存在问题。

据古井贡酒2023年年报及2024年半年报,2023年及2024年1-6月,古井贡酒的“年份原浆”系列收入分别为154.17亿元、107.87亿元,“古井贡酒”系列的收入分别为20.16亿元、12.38亿元。

经测算,2023年及2024年1-6月,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系列、“古井贡酒”系列合计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分别为86.07%、87.1%。

据古井集团官网,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8日,古井集团旗下白酒产品“年份原浆”系列产品“年份原浆古20”的原料包括高粱;旗下白酒产品“古井贡酒”系列产品“古井贡酒国宾七星”的原料包括高粱。

即是说,高粱系古井贡酒酿酒的原材料之一。

而2022年,古井贡酒在飞行检查中高粱投料口存在问题。

据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于2022年7月1日的公开信息,2022年6月13日的飞行检查显示,古井贡酒因高粱投料口有破损、原粮入口防虫防鼠设施安装不到位的问题,被书面限期整改。

2.2 2023年,古井贡酒的经销商打假满意度出现下滑

据古井贡酒发布于2024年4月27日的《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2021-2023年,古井贡酒经销商满意度测评结果显示,监督打假的评分分别为9.06、9.1、8.99。

可见,2023年,古井贡酒经销商对监督打假的满意度出现下滑的情况。

另一方面,古井贡酒的线上销售遭投诉。

2.3 2024-2025年,古井贡酒的线上平台销售屡遭投诉

据消费和服务平台“黑猫投诉”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8日,关键词带有“古井贡酒”内容的结果有215条。

其中,黑猫投诉平台2025年1月21日发布、编号为17379455037的投诉显示,投诉人于2025年1月19日在京东app古井贡酒京东自营旗舰店购买2箱+3瓶酒,收到货后进入app跳出古井贡酒给的优惠券,重新下单了此两件商品后发现价格有差价,客服说是商品编码不同,无法退差。

黑猫投诉平台2024年11月13日发布、编号为17377482462的投诉显示,投诉人于10月31日在京东平台古井贡酒自营旗舰店按活动领取的“古20”100ml酒不给发货,店铺客服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兑现,平台客服也敷衍了事,给人一种欺骗消费者,虚假宣传的做法。

黑猫投诉平台2024年6月3日发布、编号为17373544756的投诉显示,投诉人于2024年5月31日在古井贡酒京东自营旗舰店购买了单笔订单为1,086.74元的白酒,其店铺主页当时显示满999送小酒礼盒。

投诉人的订单符合要求,但客服回复不能送,后与京东客服多次沟通及投诉,京东客服回答称投诉人的订单是符合要求的,是可以送的,但是商家不给送,所以京东方面也没有办法,只答应给投诉人50元的补偿方案,小酒礼盒在古井贡酒京东自营旗舰店卖190元的。另外,投诉人的一笔订单被拆成三笔订单且单独送货的。

黑猫投诉平台2024年2月7日发布、编号为17371416145的投诉显示,投诉人在古井贡酒京东自营旗舰店购买“古8”礼盒装一份,到货后发现外包装破损,联系商家客服不处理,联系京东客服让退货上门取件,但是一直不来取件,还私称客户原因自改取件时间。

简言之,高粱系古井贡酒的原材料之一,2022年古井贡酒因高粱投料口有破损、原粮入口防虫防鼠设施安装不到位的问题,被书面限期整改。另外,与2022年相比,2023年古井贡酒经销商的打假满意度出现下滑,且2023年,控股子公司咸宁黄鹤楼在污染源监管随机抽查中被责令整改。此外,近两年,古井贡酒线上销售多次遭投诉。

三、销售费用率下滑而经销商数量增加,关联方为下游经销商提供贷款用于采购白酒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白酒企业,古井贡酒的销售模式主要以经销商代理为主。近年来,古井贡酒的经销商数量逐年增加。另一方面,古井贡酒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为下游白酒经销商提供贷款。

3.1 2021-2023年,古井贡酒营收增速与归母净利润增速变动趋势不一致

据古井贡酒2021-2023年及2024年三季度报告,2020-2023年及2024年1-9月,古井贡酒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2.92亿元、132.7亿元、167.13亿元、202.54亿元、190.69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55亿元、22.98亿元、31.43亿元、45.89亿元、47.46亿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21-2023年,古井贡酒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为28.93%、25.95%、21.18%,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速分别为23.9%、36.78%、46.01%。

需要指出的是,古井贡酒的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呈现下滑趋势。

3.2 销售以经销商代理为主,近三年一期销售费用率下滑而经销商数量增加

据古井贡酒2022-2023年年报,2021-2023年及2024年1-9月,古井贡酒的销售费用分别为40.08亿元、46.68亿元、54.37亿元、48.23亿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21-2023年,古井贡酒的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2%、27.93%、26.84%、25.29%。

同期,古井贡酒的经销商数量逐年增多。

据古井贡酒2021-2023年年报,古井贡酒主要从事白酒的生产和销售,其销售模式以经销商代理模式为主。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古井贡酒的经销商数量分别为4,007家、4,399家、4,641家、4,782家。

不难看出,2021-2023年,古井贡酒的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下滑,而其经销商数量逐年增加。

将“视线”转移到古井贡酒的存货。

3.3 2015-2023年及2024年1-9月,古井贡酒存货增加而存货周转率呈下滑趋势

据古井贡酒2015-2017年及2019-2023年年报,2015-2023年各年末及2024年9月末,古井贡酒的存货分别为13.97亿元、17.86亿元、20.64亿元、24.07亿元、30.15亿元、34.17亿元、46.63亿元、60.58亿元、75.2亿元、79.99亿元。

另外,古井贡酒的存货周转率呈现下滑趋势。

东方财富chioce数据,2015-2023年,古井贡酒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15、0.96、0.85、0.86、0.89、0.79、0.82、0.71、0.62、0.5。

可见,2015-2023年,古井贡酒的存货逐年增加,其存货周转率呈现下滑趋势。

3.4 亳州安信系控股股东附属企业,2018年后向下游白酒经销商提供贷款用于白酒采购

据古井贡酒2024年半年报,截至2024年6月30日,亳州古井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亳州古井”)系古井贡酒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古井集团”)系古井贡酒的控股股东,亳州安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亳州安信”)系古井集团的附属企业。

据古井集团签署于2024年5月14日的《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安徽汇信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汇信”)系古井集团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此外,其控股企业包括亳州安信。

其中,亳州安信成立于2013年1月,2018年之前,亳州安信开展对外、对内产业链金融。2018年之后,其以白酒主业供应链业务作为主线,通过对信誉较好、销量较大的下游白酒经销商的资金支持,深化古井集团与经销商的合作关系,支持白酒主业发展,推广“金融+酒”模式。

该模式采用多人联保方式,该业务面向古井集团下游白酒经销商,为保障放款资金用于白酒采购,贷款发放至经销商后,通过银行受托支付至亳州古井,经销商对贷款资金无操作权限,贷款资金仅可用于白酒采购,支付完成后亳州古井进行发货。

据古井贡酒签署于2021年3月19日的《关于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截至2020年9月30日,古井贡酒不存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综上可知,2021-2023年,古井贡酒的营收增速与净利润增速变动趋势不一致。作为以经销代理为主的白酒企业,古井贡酒的销售费用率下滑的同时,其经销商数量逐年增加。

另一方面,古井贡酒的存货增加而其存货周转率呈现下滑趋势。经研究发现,2018年之后,古井贡酒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亳州安信,或开始为下游白酒经销商提供贷款,贷款资金仅可用于白酒采购。

四、子公司与海思达产品或存重叠,两者现“同名”专利发明人异象待解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一方面,有利于维护内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等,另一方面,是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一位名叫“怀会杰”的专利发明人,在参与古井贡酒的专利申请期间,亦现身另外一家企业,而该企业经营的产品或与古井贡酒子公司的产品存重叠。

4.1 2013-2021年,怀会杰现身古井贡酒超30项专利申请的发明人名单

据古井贡酒2024年半年报,截至2024年6月末,安徽瑞思威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思威尔”)系古井贡酒全资子公司,其主要经营地为安徽亳州,业务性质为技术研究。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8日,瑞思威尔仍系古井贡酒全资子公司。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8日,发明人为怀会杰,申请人为古井贡酒的专利申请共计33项,申请日期分布在2013年9月-2021年12月。

其中,专利号为201520780827.9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洗瓶机的瓶口防护装置”,申请人为古井贡酒、瑞思威尔,申请日为2015年9月30日。

将目光转到怀会杰身上。

4.2 2018年10月,海思达申请的8项专利也包括名为“怀会杰”的发明人

据国家知识产权数据,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8日,专利发明人为“怀会杰”且申请人系安徽海思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思达”),共涉及8项专利申请,申请日期均系2018年10月12日。

不难看出,2018年10月12日,海思达申请的8项专利的发明人名单中,也包括名为“怀会杰”的人员,与古井贡酒专利发明人“同名”。

而两者的专利领域或存重叠。

4.3 怀会杰参与研发古井贡酒专利涉及的领域,与“同名”的怀会杰参与研发海思达专利的领域或存重叠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一项专利号为2018111920922的发明专利“一种开箱取包装盒装置”,申请日为2018年10月12日,授权公告日为2024年6月25日。

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8日,该专利的申请人为海思达,怀会杰系专利发明人之一,且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该专利属于酒类包装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酒类的开箱取包装盒装置。

一项专利号为2018216581287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封箱机”,申请日为2018年10月12日,授权公告日为2019年8月2日。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8日,该专利的申请人为海思达,怀会杰系专利发明人之一,且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此外,上述专利属于封箱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沿垂直于纸箱运动方向进行封箱的侧封箱机。

需要指出的是,古井贡酒发明人包括怀会杰的专利,也涉及相似领域。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一项专利号为2018202137341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自动钉箱机”,申请日为2018年2月7日,授权公告日为2018年9月11日。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8日,该专利的申请人为古井贡酒,怀会杰系专利发明人,且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此外,上述专利涉及封箱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纸箱封箱的钉箱机。

一项专利号为2021233631912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酒盒推送装置”,申请日为2021年12月29日,授权公告日为2022年6月21日。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8日,该专利的申请人为古井贡酒,怀会杰系专利发明人,且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此外,上述专利涉及酒产品包装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将酒盒向座瓶工位推送的装置。

还需说明的是,古井贡酒及一家子公司,与海思达位于相同省份。

4.4 子公司龙瑞玻璃与海思达皆处安徽省,与海思达的产品皆包括玻璃酒瓶

据古井贡酒2023年年报,截至2023年年末,古井贡酒的注册地址为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办公地址为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古井产业园。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海思达成立于2016年6月8日。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8日,海思达的法定代表人为刘俊,登记住所为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笔架山路966号4栋,经营范围为工业机器人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等。

据古井贡酒2024年半年报,截至2024年6月30日,安徽龙瑞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瑞玻璃”)系古井贡酒的子公司。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8日,龙瑞玻璃系古井贡酒的子公司,其注册地址为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张集。

据龙瑞玻璃官网,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8日,龙瑞玻璃系一家集玻璃制品研发、设计、生产、喷涂、贴花、烤花、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生产企业,其产品包括多种列酒瓶。

据海思达官网,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8日,海思达系一家专业从事工业机器人及成套自动化系统、非标自动化设备成套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为一体的企业,其深耕领域包括玻璃酒瓶制品。合作的客户包括洋河股份五粮液酒鬼酒等。

不难看出,古井贡酒子公司龙瑞玻璃的产品列酒瓶,或与海思达的玻璃酒瓶制品存重叠。且古井贡酒、子公司龙瑞玻璃与海思达皆位于安徽省。

4.5 专利法指出,执行本单位任务或利用本单位条件的发明为职务发明

据《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简而言之,专利法指出,执行本单位任务或利用本单位条件的发明为职务发明。在此背景下,2013-2021年,怀会杰作为专利发明人,参与古井贡酒超30项专利申请的研发。而蹊跷的是,同名的“怀会杰”现身海思达于2018年10月申请的8项专利的发明人名单。凑巧的是,海思达与古井贡酒子公司龙瑞玻璃皆位于安徽省,两者的产品或存重叠,且怀会杰参与研发古井贡酒专利涉及的领域,与“同名”的怀会杰参与研发海思达专利的领域高度相似。种种异象之下,古井贡酒的专利发明人怀会杰,现身海思达专利发明人的“同名”异象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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