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贷“六小强”去年营收净利双增!新规剑指乱象,利好消费者

南方都市报
12 Apr

  在助贷合作业务监管态势不断加强的背景下,以互联网助贷为主业的金融科技公司,面临诸多挑战。当前,包括奇富科技乐信信也科技嘉银科技小赢科技宜人智科等6家主要上市金融科技公司已全部披露了2024年度财报。

  南都·湾财社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来看,大多企业数据表现向好,6家企业中有三分之二的公司均实现营收净利双增。不过从新增贷款规模来看,各公司表现有增有减且分化趋势逐步明显。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4月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该文件将于今年10月正式施行,银行与助贷机构的合作模式将重塑,行业乱象将得到治理。

  业绩整体向好

  梯队分化逐渐明显

  先看6家公司的业绩表现。在营收方面,6家公司总营收近620亿元,且全呈上升趋势。不过,若以百亿作为“分水岭”,则6家公司明显形成两个梯队。

  具体来看,奇富科技乐信信也科技全年营业收入均超百亿。其中,奇富科技营收最高为171.66亿元;乐信信也科技分别为142.02亿元、130.66亿元。

  而余下3家营收规模均在50亿元级别,且差距不大。其中,小赢科技58.72亿元、宜人智科58.06亿元、嘉银金科58.01亿元。

  从营收增长幅度来看,6家公司去年营收均同比增长,且第二梯队公司增幅更大,具体来看,小赢科技宜人智科营收增幅均为双位数,分别为21.95%、18.59%;剩余几家公司营收增幅则不超过10%,乐信、嘉银科技、奇富科技、信也科技营收增幅分别为为8.78%、6.11%、5.38%和4.14%。

  在净利润方面,奇富科技依旧“遥遥领先”,2024年实现净利润62.64亿元,其余5家公司净利润均不超25亿元,且差距不大。其中,信也科技净利润23.88亿元,小赢科技和宜人智科净利润水平在15亿元左右,分别为15.4亿元和15.82亿元;乐信和嘉银科技净利润则分别为11亿元和10.56亿元。

  净利增速上,6家公司出现明显分化。净利润正增长的4家公司为奇富科技、乐信、信也科技和小赢科技,其中,净利增速最大的是奇富科技,增速为46.18%,其次是小赢科技,净利增速29.77%。乐信和信也科技净利润小幅增长,增幅分别为3.19%和0.21%。唯二净利润下降的是嘉银科技和宜人智科,降幅均为两位数,分别为18.64%和23.94%。

  在新增贷款上,6家企业促成贷款近万亿。其中,位列第一的奇富科技新增贷款规模超3200亿元;位列第二、三位的乐信和信也科技新增贷款超2000亿元,除宜人智科新增贷款为536亿元外,剩余三家公司新增贷款均超千亿元。不过在,新增贷款增速上,头部公司有所放缓。如奇富科技和乐信新增贷款增速均下跌超12%。

  博通咨询分析师王蓬博指出:“当前金融科技公司整体发展平稳有升,6家上市金融科技公司全部实现营收正增长,逾期率开始好转,资产回收率有所提升,但从规模和净利润来看,呈现明显梯队分化的情况。”此外,谈到资产质量,他表示:“逾期率好转、资产回收率提升是积极信号,但机构需警惕规模扩张与资产质量的矛盾。”

  助贷新规出台

  禁止增信服务变相加价

  在业绩普遍向好之下,助贷行业的“紧箍咒”袭来,正重塑行业格局。

  2025年4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下称《通知》),从总行管理、准入机制、成本控制、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维度对互联网助贷业务提出系统性规范。该《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互联网平台运营机构依托相对成熟的消费场景、交易客群、客户数据,与商业银行形成互补,在协助商业银行为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贷款服务、提升贷款服务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暴露出互联网助贷业务存在权责收益不匹配、定价机制不合理、业务发展不审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完善等问题。为此,总局制定《通知》,旨在推动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规范有序发展。

  《通知》明确,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应当坚持总行集中管理、权责收益匹配、风险定价合理、业务规模适度的原则。

  此外,新规要求银行对合作助贷机构、担保增信机构实施名单制管理,并定期评估准入标准。不难看出,合规能力较弱、规模较小的中小助贷机构可能面临淘汰。业内人士指出,头部平台凭借更强的风控能力、资金实力和合规经验,更易进入合作名单并长期留存,这也将进一步强化头部平台的市场地位,推动行业集中度提升。

  此外,值得注意的还有新规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平台服务、增信服务的费用标准或区间,将增信服务费计入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明确综合融资成本区间,同时明确平台运营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增信服务机构不得以咨询费、顾问费等形式变相提高增信服务费率。

  “部分增信服务机构在为互联网助贷业务提供增信服务时,存在增信服务费收取不规范问题,造成部分业务综合融资成本较高。”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说。

  对于消费者来说,此举将遏制中小平台“高费率套利”模式,而头部平台可通过规模效应和差异化定价维持竞争力。

  王蓬博表示,增信服务费需计入综合融资成本,且费率不得超过贷款利率,将可能压缩助贷平台和担保机构的利润空间。禁止额外收费(如会员费、手续费)等要求,则意味着此前部分平台通过隐性收费突破36%利率红线的做法将被禁止。

  整体来看,新规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通知》指出,商业银行及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需加强规范营销宣传行为、做到信息透明,充分披露年化贷款利率、贷款违约后可能产生的各项息费等。

  招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指出:商业银行、消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应全面准确认识自身在互联网助贷业务中的角色与责任,不能仅仅充当资金方,而是要进一步加强合作机构准入管理,规范成本费用管理,提升自主风控能力,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对于银行与助贷企业的关系,董希淼认为: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应当与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建立平等互利、风险分担、立足长远的合作关系,不应为了业务规模和短期利益降低准入条件,更不能为了扩大合作随意接受大型平台的不合理条件。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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