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披露,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超经营区域开展保险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未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等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警告,并罚款61万元。同时,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因超经营区域开展保险业务,被处以罚款3万元。对杨光宇,时任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处以罚款3万元。此外对于对吴云华、包晓莹分别给予警告,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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