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丽水分行被罚款95万元:因流动资金贷款发放不审慎等
11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流动资金贷款发放不审慎,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贷后管理不到位;票据业务管理不到位。
浙商银行丽水分行被罚款95万元;周某伟〔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公司银行部(国际业务部)主要负责人〕被警告。
责任编辑:张文
免责声明:投资有风险,本文并非投资建议,以上内容不应被视为任何金融产品的购买或出售要约、建议或邀请,作者或其他用户的任何相关讨论、评论或帖子也不应被视为此类内容。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考虑您的个人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TTM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保证,投资者应自行研究并在投资前寻求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