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25日,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第13.18条,公司与若干银行签订了承诺循环贷款协议,涉及贷款金额上限为21.5亿港元,该贷款协议的最后还款日期为签订之日起12个月当日。根据公告,若控股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为公司的最大单一合法及实益持有人或不再控制本公司,则会触发违约事件条件。目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国泰君安国际约...
网页链接免责声明:投资有风险,本文并非投资建议,以上内容不应被视为任何金融产品的购买或出售要约、建议或邀请,作者或其他用户的任何相关讨论、评论或帖子也不应被视为此类内容。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考虑您的个人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TTM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保证,投资者应自行研究并在投资前寻求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