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贴现资金转存保证金后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利用承兑贴现业务虚增存款规模。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被罚70万元。
贾某(时任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零售部副经理)、赵某鹏 (时任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产品经理)、司某 (时任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御河西路支行行长)被警告。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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