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融界1月17日消息,明泰铝业公告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647,276.8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8,352,723.15元。截止2024年10月31日,“年产25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26,835.27万元,累计投入金额6,115.6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22,861.75万元。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变更用于河南鸿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2025年1月17日,公司、鸿晟新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协议约定了专户用途、各方义务、监督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金融界
01-17
金融界1月17日消息,明泰铝业公告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647,276.8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8,352,723.15元。截止2024年10月31日,“年产25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26,835.27万元,累计投入金额6,115.6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22,861.75万元。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变更用于河南鸿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2025年1月17日,公司、鸿晟新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协议约定了专户用途、各方义务、监督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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