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人寿(02628)发布公告,根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在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于无人认领的股息,本公司可在适用的有关时效期限届满后行使没收权力。据此,本公司董事会宣布,于2019年3月27日宣派而于2025年3月27日仍未领取的2018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6元(相等于港币0.18207元)将予以没收及收归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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