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禹洲集团(01628)发布公告,自计划生效日期起,本公司继续加快达成重组条件,并确保其能够根据计划条款于重组生效日期实施重组步骤。
然而,本公司认为有必要寻求延长现有最后截止日期(2025年2月28日)。该延期乃为使本公司达成尚未达成的重组条件,包括根据美国破产法第15章取得香港计划之认可。此外,鉴于中国房地产行业于2024年持续面临充满挑战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了本公司业务运营及现金流量的压力,该延期将使本集团有更多时间调拨现金及╱或寻找所需离岸资金,用于支付在重组生效日期或之前按照计划条款需要支付的款项。
就此,本公司有意寻求计划债权人的同意,根据计划条款将最后截止日期自2025年2月28日延长至2025年8月31日(延长最后截止日期)。
根据计划,本公司可透过取得大多数计划债权人(即于相关时间投票的计划债权人中,合计持有超过该等参与投票的全部计划债权人所持计划债权本金总额50%以上价值的计划债权人)的书面同意来延长最后截止日期。因此,本公司已提呈书面决议案(决议案),以就延长最后截止日期寻求计划债权人同意。
有意就决议案进行投票的计划债权人应于2025年2月19日下午六时正(香港时间),相当于2025年2月19日上午五时正(开曼群岛时间)前或本公司全权酌情决定的2025年2月28日之前的有关较后截止时间前提交决议案指示或决议案表格(如适用,各自定义见决议案)。
本公司认为,拟议延长最后截止日期属必要,以避免计划根据计划条款于2025年2月28日自动终止,并促进拟议重组完成,符合所有债权人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本公司谨借此机会对利益相关者(包括计划债权人)就拟议重组一直以来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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