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濮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濮金罚决字〔2025〕1-8号)显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个人贷款违规流向房地产市场;个人贷款用于偿还其他网络贷款;贷款实际用途与合同约定不符。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被罚款90万元。孟某普(时任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南乐支行行长)、李某军(时任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胜利路支行行长)、李某刚(时任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庞某友(时任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原个人贷款服务中心(永续贷中心)负责人)四名高管被警告。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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