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被罚60万元:未严格审核项目资本金等

金融一线
02-25

2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吉林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因未严格审核项目资本金、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被罚款60万元。同时,闫冬(时任中国银行长春东盛支行副行长)因未严格审核项目资本金,被警告;许菲(时任中国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副行长)因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

吉金罚决字〔2025〕10号

未严格审核项目资本金、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

罚款60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局

2

闫冬(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副行长)

吉金罚决字〔2025〕11号

未严格审核项目资本金

警告

吉林金融监管局

3

许菲(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副行长)

吉金罚决字〔2025〕12号

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

警告

吉林金融监管局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厂支行

吉金罚决字〔2025〕13号

不规范经营

罚款35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局

5

王威

吉金罚决字〔2025〕14号

警告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金域支行

吉金罚决字〔2025〕15号

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

罚款30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局

7

赵莉

吉金罚决字〔2025〕16号

警告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民大街支行

吉金罚决字〔2025〕17号

贷后管理不尽职、违规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

罚款60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局

9

王欣然

吉金罚决字〔2025〕18号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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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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