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购买楼价较低的住宅及非住宅物业人士负担,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宣布,征收100元印花税的物业价值上限由300万元提高至400万元,即日起生效,预计可惠及约15%的物业成交个案,政府收入料每年减少约4亿元。(g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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