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抚州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江西金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罚款人民币13万元。
同时,虞某峰(时任江西金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对江西金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反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徐某(时任江西金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行长)对江西金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反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责任编辑: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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