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文勤:进一步推动我国S基金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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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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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金融杂志

文 | 《中国金融》记者 刘宏振

2025年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提出优化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募投管退”制度体系。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的有效退出,是吸引长期资金并持续转化为股权投资的关键。作为专门从投资者手中收购其他私募基金份额的私募基金产品,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可作为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的退出途径,缓解存续在管的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面临的退出难题。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建议,进一步推动S基金市场健康发展。

我国第一只S基金成立于2013年,S基金市场于2020年后发展迅速。据第三方机构统计推算,2022年我国私募股权二级市场交易量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贾文勤指出,从交易模式、投资者结构等来看,目前我国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发展仍处于早期阶段,买方市场特征明显,单笔交易金额较小,投资者参与度不足,中介机构和平台介入有限。私募二级股权市场交易制度和实务经验仍在完善过程中,S基金运作在募集资金、估值定价、转让程序、税收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2025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发展S基金。为进一步推动我国S基金市场健康发展,贾文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支持国有资本和保险公司等长期资金积极参与S基金市场。允许投资对象为S基金时,在规模或过往业绩等方面设立更有包容度的指标,鼓励研究以保险资金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基金直接设立S基金。

二是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更好发挥私募基金二级市场交易平台作用。支持具备试点资格的区域股权市场在满足合规交易功能的基础上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完善信息披露相关政策,推广分层信息披露制度,完善和推广基金份额估值系统。

三是建立完善国有资本基金转让规则。加快出台落实《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健全基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容错机制”“规范基金退出管理”等要求的细化规定,制定统一的关于国有资本转让基金份额定价、程序等方面的操作指引,优化退出流程。

四是研究优化针对基金份额转让的税收政策。可考虑由承接基金份额的S基金负责代扣代缴转让方退出时的应交税费,给予符合特定条件的S基金一定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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