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投资者保护论坛 | 姚国文:建议“日前买入并持有”投资者纳入虚假陈述案件保护范围

新浪财经
03-14

专题:聚焦中小股民维权难题 筑牢权益守护防线:新浪财经315投资者保护论坛

  3月14日,新浪财经315投资者保护论坛在北京举行。在围绕“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新路径探索”主旨演讲中,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姚国文分享了关于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的深刻见解。

  姚国文表示,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基石,投资者保护得越好,证券市场就越健全,投资者就越有信心,证券市场发展得就越好。但是我们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对投资者的保护和我们的预期还是存在比较大的差距。

  姚国文进一步指出,当前司法实践中,虚假陈述侵权案件的索赔条件要求投资者的买入和卖出交易都必须受到虚假陈述的影响,这使得大量在实施日前买入并长期持有的投资者权益得不到保障。他强调,无论是买入还是持有,投资者都是基于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的信赖和对其未来发展的看好而做出的决策,最终都受到虚假陈述行为的侵害。因此,他建议将实施日前买入并持有的投资者纳入虚假陈述侵权案件的保护范围。

  此外,在部分重大虚假陈述案件中,法院仅以揭露日后股票价格和成交量的变化来判断虚假陈述是否具有重大性,而忽略了侵权事实本身的严重性。姚国文举例说,某上市公司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虽被证监会处罚,但因股票交易价格和成交量未明显变化,法院最终认定其虚假陈述不具有重大性,驳回了投资者的诉讼请求。他建议,应将重大性的判断标准回归到虚假陈述行为本身,而非仅依赖短期的市场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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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江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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