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3月25日连发3份监管措施决定书,均针对IPO已受理企业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云峰新材”)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云峰新材、公司时任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兼董秘,以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的2名保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2名签字会计师均被监管警示。《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云峰新材2021年10月预披露招股书,2023年6月29日收到上交所审核问询函,但云峰新材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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