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外汇局天津市分局指导天津市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发布了两项资本项下政策实施细则,分别是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对其设立的项目公司进行外币直接借款,以及简化资本项下境内资金支付程序,合并支付命令函和境内汇款申请书。至此,《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六项资本项下政策均可落地实施。以往金融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公司从其母公司进行外币融资,需采用银行委托贷款方式并支付手续费,从申请到放款...
网页链接免责声明:投资有风险,本文并非投资建议,以上内容不应被视为任何金融产品的购买或出售要约、建议或邀请,作者或其他用户的任何相关讨论、评论或帖子也不应被视为此类内容。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考虑您的个人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TTM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保证,投资者应自行研究并在投资前寻求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