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余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新余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被警告并罚款74万元。同时,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张勇(时任中国人寿新余分公司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游润平(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渝水支公司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章瑶(时任中国人寿...
网页链接免责声明:投资有风险,本文并非投资建议,以上内容不应被视为任何金融产品的购买或出售要约、建议或邀请,作者或其他用户的任何相关讨论、评论或帖子也不应被视为此类内容。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考虑您的个人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TTM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保证,投资者应自行研究并在投资前寻求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