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First Of Long Island Corporation是一家單一銀行持股公司,根據紐約州法律於1984年2月7日成立。這家銀行根據國家銀行法律成立於1927年,在1984年4月30日重整計劃下成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這家銀行是一家全業務的商業銀行,通過在長島及曼哈頓分支系統,為個人、專業人士、公司、機構、政府部門提供範圍廣泛的金融服務。長島第一代理機構有限公司,作為這家銀行的附屬銀行處理業務,作為一個執業保險代理,從事共同基金和保險銷售,主要的固定年金產品。這家銀行從屬於美國聯邦儲蓄委員會、美國貨幣監督暑和確保銀行存款安全的聯邦儲蓄保險公司。美國貨幣監督暑是主要的銀行機構,對管理附屬銀行負責。另外,這家公司也受美國聯邦儲蓄委員會和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管理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