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York Water Company成立於1816年2月23日。The York Water Company是美國資歷最老的自來水公司投資方,依照賓夕法尼亞州的聯邦法律正式組織成立。自1816年來,公司已連續運營。公司的業務是蓄水,凈化,生產達到或超過安全飲用水標準的飲用水,再分配水。公司經營範圍包括授權的地區,涵蓋約克縣,賓夕法尼亞州的39個市,以及亞當斯縣,賓夕法尼亞州的9個市。公司是由美國賓夕法尼亞公用事業委員會(或PPUC)監管,範圍包括計費,支付程序,爭議處理,終端,服務領域,債務和股權融資和速率設置等區域。公司必須在取得PPUC批准后才能改變與上述領域相關的任何做法。自來水是通過公司自己的分銷系統供應。